2013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方式
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
(一)“前置式”新生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3000元/生)、共青团中央光华科技基金新生助学金(2000元/生)、企业新生助学金(标准为500元/生)
(二)在校生国家、学院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企业奖助学金(500-3000元/生.年)
(三)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以上各项具体评发政策按教育部和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学院收费标准暂定:普通类9800-10500元/学年;艺术类11000元/学年(具体分专业学费标准见各省市招考信息报)。书费500元/学年(预收、按实际书价收费,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元/年。
第三十条 学院电话:023—68576066、68579099、68597011、68597022、68597033、68597044。学院传真:023-68579099。学院网址:www.cqny.net。